蜀冈初级中学西南侧地块(泰和路东侧、怡扬路南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蜀冈初级中学西南侧地块(泰和路东侧、怡扬路南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蜀冈初级中学西南侧地块(泰和路东侧、怡扬路南侧)(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扬州市邗江区蜀冈初级中学西南侧,总占地面积约64952m2。东侧为香茗湖路,南侧为规划道路,西侧为泰和路,北侧为怡扬路。地块内原为扬州市邗江区胡场村、果园村、中心村和蜀岗村集体土地。
根据规划,本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为防控场地退役后遗留的环境问题可能对土壤、地下水等造成一定影响,并可能危害到对重新开发利用后人体的健康,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场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结论
扬州数字经济产业园(邗江)管理办公室委托扬州凯通绿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扬州凯通绿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对熟悉该地块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认为该地块不是污染地块。对现场实际情况、获取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三、建议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针对2025年5月10日前的地块环境现状开展分析、评估和提出建议。做好地块管理工作,在未开发利用前禁止外来污染堆土、建筑垃圾等堆放。
若地块在后期开发过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暂停开发利用,上报管理部门,及时补充调查。鉴于场地将作为居住用地使用,建设单位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不当开发。
四、公众查阅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http://www.yzkaitong.com/list_2/
五、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场地责任单位:扬州数字经济产业园(邗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主任
场地调查单位:扬州凯通绿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总
电话:15861389476
公示稿-蜀冈初级中学西南侧地块(泰和路东侧、怡扬路南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